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高等师范院校:
近年来,随着科教兴陕和人才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他们的精神和业绩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尊重。但是必须看到,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个别教师和管理者尚不能清醒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近期一些地方发生了极少数教师和校长违纪违法的事件,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形象,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社会反映强烈,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基本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师法》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水平,使为人师表成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行为准则,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和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二、严格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师和校长聘任制
严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标准,严格组织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切实提高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质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思想品德素质等方面的考察,定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社会上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员到中小学任教,进一步完善新聘教师试用期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及考核制度。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方式,严格掌握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切实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社区组织和学生家长的参与度。
三、加强师德和法制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其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认真实施。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校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对师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教师要不断提高师德修养,自觉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检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宣传,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学校、社会、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教师评价体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将师德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岗位聘用、续聘解聘、收入分配和奖励惩戒的主要依据。要通过剖析教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认真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教师和校长的法律素质,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有关人员,要及时、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四、加强管理,从严治教,坚决杜绝教师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从严治教。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和校园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与检查,建立校园性犯罪案件和恶意体罚报告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定期进行上报,事态严重的可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加大对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法制教育宣传力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使广大青少年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落实责任人;鼓励举报教师和校长的违法违纪行为,从制度和管理上杜绝教师性犯罪和恶意体罚伤害学生的事件再度发生。
要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核心,以督查为手段,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一法一规范”学习实践活动,定期进行师德师风整顿教育,以弘扬师德为主线,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坚持把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肩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从根本上预防和消除教师和校长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确保我省师德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要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分析问题,找出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形成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杜绝教师队伍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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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