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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机构的通知

时间:2011年05月18日 00:00  浏览量:


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强化项目管理,省教育厅决定设立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项目执行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

主 任:王奂新(陕西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学院院长)

副主任:袁奋光(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院长)

崔 锐(陕西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学院副院长)

设在陕西教育学院,协助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项目管理,并负责项目执行。主要职能是:协助研制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的相关政策文件;协助编制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项目管理与评估总结;编印《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简报》;建立“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络信息平台并负责编辑与数据维护。

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

主 任:袁奋光(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院长)

副主任:王奂新(陕西教育学院师资培训学院院长)

张迎春(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副院长)

设在陕西师范大学,协助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做好全省“国培计划”的项目管理,并负责项目执行。主要职能是:协助研制全省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项目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协助编制全省“国培计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做好全省“国培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项目管理、评估总结;负责与“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的业务联系与汇报;编印《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简报》;建立“陕西省‘国培计划’——中西部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网络信息平台并负责编辑与数据维护。

三、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项目执行办公室

主 任:杨雪峰(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副主任:同军咸(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师范研究室主任)

设在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协助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的推进与管理,并负责项目执行。主要职能是:协助研制全省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推进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协助编制全省校本研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做好全省校本研修推进与实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项目管理、评估总结与经验推广。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网

上一条: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教师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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