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141号)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青年教师助力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青年教师助力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表1),在易地扶贫搬迁配建学校中优先遴选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在本通知下发后15天内,做好参训学员遴选工作,并将《“国培计划(2020)”—陕西省参训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表2)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同时确定1名市级工作负责人,负责协助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学员通知、审核、替换,督促参训学员按时报到等工作。
2.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确定培训时间,科学设计培训实施方案,尽快启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在项目执行20天前将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报送至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经审核合格方可启动培训。
3.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善良 原静
电 话:029-85319067 85310496
邮 箱:sxgpjh@163.com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
项目执行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