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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单位及培训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18:28  浏览量: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校、培训机构,有关项目实施区县: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22号)精神,现就2021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单位及培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

2021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共有九类项目,包括:农村骨干教师分层分类培训、自主选学模式试点研修、“一对一”精准帮扶培训、市县教师培训团队研修、骨干校园长提升研修、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研修、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培训、学科骨干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能力提升培训、县级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力培训项目。由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华东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等97家单位(机构)承办,由相关市、区县教育局和教师发展中心协同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及计划下达安排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一)做好项目组织管理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地区教师培训工作。

1.做好学员信息报送与管理工作。2021年“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对象主要为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各市县要依据区域骨干教师队伍数量与结构情况,结合具体培训项目要求,严格参训学员遴选范围、资格条件,精准选派符合条件的学员参训,原则上不符合项目要求的教师不得选派,每位教师年度内参加培训项目不超过1项,凡三年内参加过“国培计划”同类项目的学员不得重复参训。本通知下发后15天内,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做好参训学员遴选工作,并将《“国培计划(2021)”—陕西省参训教师信息汇总表》(见附表9)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

2.提高学员推选与参训实效。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参训学员选送效率,并积极协助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学员通知、审核、替换等工作,对不符合项目要求需要调换的学员,及时在系统中进行调换。

3.做好学员催报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将在开班前15天在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中上传电子版通知书,请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及时下载,并通知到人,督促参训学员按时报到。对未能按时参训的学员,根据承担单位的反馈情况,及时进行补派。

省教育厅将根据年度培训工作情况奖优罚劣,对学员推选质量高的市、县给予项目和经费倾斜,对学员选派质量不高、参训率低的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通报,并在培训项目支持及教师评优晋级等方面依据情况予以指标调整;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培训的学员,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国培项目。

(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围绕“国培计划”提质增效与精准施训,做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1.做好项目组织筹备。为有效缓解教师培训的工学矛盾,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合理规划培训进度,原则上单年度培训项目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启动完成,跨年度项目需在12月31日前启动集中培训或在线培训环节,并按要求在两年内完成项目实施;根据疫情防控态势,做好线下转线上的预案。同一类别的集中培训项目要错时启动,不提倡集中开班和联合开班。各项目计划开班时间,请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在开班前15天将项目参训学员报到通知书报送至项目执行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将统一进行网上公告。

2.科学设计实施方案。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聘请高水平首席专家负责项目设计,组建高质量培训团队参与项目实施,配备能力强的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项目评审反馈意见,认真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培训项目实施指南学习研究和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应用。从项目要求、对象需求出发,精准确定培训主题,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合理选择培训方式,优化培训实施流程,强化培训的实践导向与问题解决,突出教师参与,确保实践性课程比例不少于50%。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20天前将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报送至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经审核合格方可启动培训。加强培训网络跟踪支持,确保培训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提升教师参训的成长感和获得感,促进全省教师培训提质增效。

3.加强培训学习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做好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向各市教育局反馈学员报到情况和学员学习情况。做到训前协助市教育局联系通知学员,训中管理服务好学员,训后跟踪回访学员。要严格学员考核,对过程考核或结业考核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学员不予结业,并将名单统一上报项目执行办。要加强学员健康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工作预案,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切实提升项目实施绩效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进行成果导向或问题解决式培训设计的探索,注重培训经验总结,凝练项目实施经验,努力打造培训品牌,建设精品培训项目,形成典型工作案例,生成优质培训资源,推动培训成果转化应用。

培训期间,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向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提交能够体现培训全过程,反映培训核心内容和特色亮点的工作简报,原则上10天以内(含10天)的培训项目至少提交2期简报,超过10天的培训项目至少提交3-5期简报。择优遴选优秀论文(案例)、优质课件、优秀教学设计、学员作品、教学视频等材料,在培训项目实施结束30天内,向省“国培”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培训的总结材料和有特色的过程性资料,并上传至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

省教育厅将对所有培训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开展全过程视导。项目承担单位要规范教师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教师培训成果转化。省教育厅将根据绩效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对培训效果良好、视导评估排名靠前的承担单位给予项目倾斜,对项目管理不规范、工作成效较差、评估排名低位的承担单位实行警示制度,情况严重者取消项目申报承办资质。同时,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项目选送率、报到率、结业率等情况进行通报。

(四)严格培训项目经费管理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经费规范使用监管,确保培训经费足额用于培训活动开展。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55号)和《陕西省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0〕59号),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细则,保证资金安全,规范培训开支范围,将培训需求调研、培训方案研制、培训绩效评估、训后跟踪指导纳入培训实施流程,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提升应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教师培训管理服务的能力水平,依托陕西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sneducloud.com,联系人:余江;联系电话:029-62782209),实现学员选派、通知上传、资料下载、材料报送、通知书发送、学员审核、结业证书打印、学时学分管理等操作程序。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项目承担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实现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数据全员入库。

联系方式

项目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 人:张科浦

电 话:029-88668692(兼传真)

电子信箱:sxjsgzc@126.com

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师范大学)

联系 人:沈善良原静

电 话:029-85319067 85310496

电子信箱:sxgpjh@163.com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 编:71011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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